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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要闻】非法使用高毒农药水胺硫磷 害人又害己

2016-11-30 农药市场信息

 

还记得广州市因违禁使用高毒农药而被判刑的第一人吗?因种植蔬菜使用禁用农药水胺硫磷防治红蜘蛛并予以销售被判1年半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事实上,自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,因为违规使用高毒农药被刑拘或罚款的案例日益增多,表明了国家打击违规使用农药的决心。这不,近期海南三亚崖州地区有人涉嫌在芒果上使用水胺硫磷,目前已被拘留。

具体事件如下:

11月21日18时许,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接到三亚市农业局按案称,崖州地区有人涉嫌非法使用高毒农药,希望警方快速介入调查。与此同时,三亚市农业 局也向警方移交了相关证据材料。悉闻此事后,崖州分局刑警大队联合三亚市农业局一起侦办此案。根据三亚市农业局移交的相关材料,警方立即依法传唤了违法嫌 疑人黄某(47岁,福建人)到崖城派出所进行调查。

 

经审讯,违法嫌疑人黄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据其供述,为了防治病虫危害其芒果树,他便在网上购买了一批水胺硫磷农药(属于高毒农药),分别于 2016年6月和10月用于喷洒其在乐东县乐光农场境内的3000株芒果树。此外,三亚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在违法嫌疑人黄某经营的XX化肥店查获了规格为 300mlX20瓶每箱的水胺硫磷农药。

 

据了解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禁止将剧毒、高毒农药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;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:违法使用剧毒、高毒农药的,除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,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拘留。目前,违法嫌疑人黄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

相关事件:

而就在2014年,在广东江门一次检测结果中表明:来自海南澄迈县瑞溪镇的1个节瓜样本检出禁用农药水胺硫磷0.23m g/kg,来自陵水英州镇的1个豇豆样本检出禁用农药水胺硫磷0.25m g/kg。江门市农业局副局长林立业表示,水胺硫磷是农业部禁止在蔬菜中使用的,只要检测出一点就说明该蔬菜存在安全问题。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袁泰斗说:“这些农药已经在生长的过程中渗透到果肉里面了,通过一般的清洗是无法清除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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